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人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
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—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》的要
求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。
本人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
工作中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,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,积极了解、
关注公司的各项运作及发展情况,就公司管理、规范运作等提出了许多建议,并
对募集资金使用、利润分配、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,切实维护了
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
位股东汇报如下:
一、出席会议情况
大会,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,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,履
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。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
法定程序,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,合法有效,因
此本人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。
董事会独立董事,亲自出席董事会 9 次,股东大会 4 次,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
应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
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
会议次数 加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
(二)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
应出席股东大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
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
会会议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席会议
二、发表独立意见情况
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以
及《独立董事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
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,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,本人基于独立判断,
发表意见情况如下:
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
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
项说明和独立意见
三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
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,通过强化各
委员会的专业职能,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。
本人在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,严格按照公司《独立董
事制度》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
常工作,对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,积极与审计委
员会其他成员以及内外部审计部门沟通,切实发挥委员会的作用,认真履行了定
期报告的审计指导工作及提名委员会的职责。
四、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
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,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、募集资金使用、募投项目
建设和财务管理、资金往来、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、董事会决议执行、内部审计
工作等情况。
同时,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管人员及相关
人员保持密切联系,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、进展情况。除此之外,为持
续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,本人时刻留意传媒、网络与公司相关的报道,
加深对公司行业发展、市场趋势等公司经营运作的了解,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
理动态,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、客观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。
五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
(一)公司信息披露情况
完整、及时、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,督促公司按照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
引第 1 号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
法规和公司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,
保证公司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地完成本年度信息披露工作。
(二)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
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、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,通过与公司相关人
员进行沟通,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、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、董
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,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
风险,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,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、客观、公
正的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,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,保护投资者
权益。
(三)学习和沟通情况
习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
度,提高自身履职能力,为上市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,进一
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,形成自觉保护
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。
(四)其他工作情况
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,独立董事连漪受本人及独立董
事李存洁的委托作为征集人,就该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《关于公司<2022 年限制
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《关于公司<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
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
票权。
六、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、规范运作、内部控制、财务管理、募集资金使
用、关联交易、对外投资、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公司能够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市公司
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
运作,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,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。公司不存在控股
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,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;对外担保、
对外投资等履行了必要的程序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要求。
七、其他工作
(一)报告期内,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;
(二)报告期内,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;
(三)报告期内,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;
(四)报告期内,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。
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,作为公司的独
立董事,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,
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。2023 年,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、勤勉以及对公司
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,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,发挥独立董事作用,坚
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经自查,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,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
变化。本人联系方式:p.an.huang@vip.163.com。
特此报告。
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
黄 丽 娟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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